黄山学院保卫处(武装部)各科室工作职责

时间:2023-08-30   浏览:1167


   

保卫处(武装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做好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和接待工作,及时上请下达,沟通情况,当好参谋;

2.根据上级精神和领导意见,做好草拟工作计划、文件、总结和专题报告等有关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治安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签订的准备工作;

3.协助处领导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保卫工作长效机制;

4.负责各类文件、报刊、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和处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档案管理;

5.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处务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务服务工作;

6.负责保卫处网页更新和维护、电子政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新闻宣传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印章、介绍信、派车单和有关票据的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办公用品、设备器材、车辆的保管、使用、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和公共财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9.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协助处领导做好全处财务管理,负责全处的借冲账、报账工作。负责全处岗位津贴、夜班费、特殊岗位津贴、加班费以及聘用员工工资、补助、加班费等报送、领发工作;

10.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迁移以及身份证办理、发放等服务工作,做好相关文档资料的规范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校园治安管理、交通安全和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治安大队的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治安队员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制定全校各治安值班岗位的工作职责,负责治安大队各类值班、值勤、巡逻的安排工作;

3.负责抓好全校“人防、物防”工作的落实和确定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做好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及复杂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相关档案;

4.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治安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5.参与校内各类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6.负责学生安保队伍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稳定信息;

7.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治安和刑事案件,做好“五防”(防盗、防骗、防破坏、防伤害、防事故)工作;

8.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学校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并登记造册;

9.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0.参与学校重大活动、重要外宾和首长的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治安管理工作计划、制度、报告、报表和总结等文字材料工作,并归档备案;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消防科工作职责

1.消防科在保卫处的领导和黄山市消防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制定各级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管理,防范重点防火部位发生火灾事故;

3.负责制定、实施逐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做好学校《黄山学院校内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的准备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的落实情况;

4.加强对学校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消防宣传,组织各单位消防负责人、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培养师生员工进行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5.审核、确定重点防火安全部位,设置重点部位标志和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建立健全和完善消防档案;

6.对校内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进行审核和监督,并参与有关项目的验收;

7.对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按照黄山市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配备和日常管理,负责消防经费的预算和合理使用;

8.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各种火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

9.制定应急救火方案并组织相关演练。对发生的各种火灾火险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技防科工作职责


1.服从保卫处处长及分管副处长的领导;

2.负责管理技防科技工和工作安排,制定技工岗位职责;

3.认真贯彻执行《保卫处技防科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技防科日常工作,做好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及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4.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技术防范及监控工作制度》;

5.规划校园技术防范工作,不断拓展技防覆盖面,做到布局科学,设点合理、实用;

6.逐步推进完善学校的技防工作,重点部位做好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安全;

7.加强校监控中心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管理规范,充分发挥技防设施的作用;

8.定期对总监控中心设备及技防系统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故障,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9.指导监控中心的工作,对中心的工作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0.负责健全和完善学校及教职员工人员、车辆信息管理,管理校门门禁系统,协助学校收取外来机动车辆停车费;

11.遵守学校相关的保密制度和细则,协助其它科室查阅录像资料,为查处案件提供证据、线索;

12.对新建建筑(构筑)物提出技防意见,根据具体要求将各处技防设备等纳入全校的技防系统;

13.协助做好其它科室的技防布控、设施配置,消防报警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的维修和维护工作;

14.负责落实各技防设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法》,组织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建立完善国防教育档案工作;

2.开展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训练活动;

3.协助做好大学生征兵、退伍安置和复学工作;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组织建设,积极配合各级军事部门,开展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各项军事训练;

5.做好拥军拥属、拥政爱民工作;

6.做好军烈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的走访慰问等工作;

7.负责学校的人民防空工作;

8.做好学生国旗班的组建和日常训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