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浏览:203
科 室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治安科 | 1.按照要求做好大门人员、车辆出入校管理工作; 2.加强大门服务外包的监管,持续提升大门服务质量,做好审计整改验收工作; 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点楼宇及学生公寓周边、家属区、围墙和水域的巡逻、巡查; 4.加强警务站治安队员的日常管理,召开治安大队中队长会议; 5.做好应急指挥中心的值班巡查工作; 6.开展上下班、上下课高峰期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持续规范学生公寓、教学楼周边两轮车的停放,继续组织学生治安队队员、志愿者开展交通协管志愿活动; 7.加强外卖配送的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校园快递安全的监管; 8.完成更换警务站2辆四轮巡逻车电瓶,完成校园水域救生用品采购工作; 9.组织学生治安队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10.做好省厅督查组来校开展安全督查准备工作; 11.完成《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橱窗展板制作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胡斌 |
技防科 | 1.维护技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检查文敏楼、老家属区和艺术学院周边监控摄像头运行情况,对松动、偏移的摄像头进行调整; 3.继续联想网信中心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摄像头资料交接和离线摄像头维修; 4.对科室员工及监控员等进行技能培训; 5.联系超星完成4•15国家安全日专题微课开课及学生学习督促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聂勇 |
消防科 | 1.对率水校区29-30栋学生公寓楼、文津楼、文渊楼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破损、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 2.视天气情况,对横江校区室外消火栓保温棉进行回收保管; 3.对消防维保公司的服务进行了监管; 4.与校内各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对化工学院制药实验室内灭火器进行更换,对逸夫综合楼内有故障的带应急功能的照明灯进行更换;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吴科明 |
国防科 | 1.开展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日活动; 2.收集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日活动材料;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胡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