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区域用电安全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4-01-05   浏览:437


各学院、部门:

为了确保办公场所、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仓库、装修改造场所等重点区域用电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对重点区域用电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禁在重点场所内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严禁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或劣质电器。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设施完好无损,严格做到人走电断,避免发生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三、重点场所内的插座应专插专用,原则上避免多个电器共用一个插座,以防止超负荷用电。

四、用电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同时,电源线应远离可燃物品,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五、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逃生知识,遇电气起火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警。

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携手营造安全、和谐的办公、教育教学、生活环境,共同打造平安校园。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