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16 浏览:2510
各院系:
近来学生陆续办理暂住证,给派出所工作带来不便,派出所要求我校集中办理。经与辖区派出所协商,定于每周四为学生办理暂住证,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请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学生凭院系出具的证明(格式见附件)到保卫处盖章后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2年2月14日